昨日记者获悉,从11月份开始,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及内蒙古5省(区)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联合打击跨省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动。
整治期间,将加大非营运7座以上客车管理,对出省客车逐车、逐证检查登记,如果超员车辆进入外省将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将组织8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据介绍,本次整治的重点包括:以高速公路、上海到武汉物流国省道主干线以及跨省长途客运车辆通行道路为重点管控线路,以客运站点、高速公路省际和主要入口、国省干道省际和主要节点为重点部位,重点查处营运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对非营运7座以上客车以及有短途客运车辆通行的县乡公路的管理力度。据介绍,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将在重要节假日、春运以及“两会”等全国性重大会议期间组织8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每月15日、30日互报战况
在8次联合整治行动统一行动日期间,五省(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由领导带队,集中警力,动用一切管理资源,联合高速公路路政等有关部门共同上路,并通过本区域内异地用警、高速公路同步导流纠违、同时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等方式,共同开展打击客车超员行为。联合行动期间,基层交警部门查获的客运车辆超员情况的要定期上报省级交管部门,各省(区)每月15日、30日相互通报战况。对省(区)内客运企业营运车辆违法的,要向本省(区)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对外地号牌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违法的,要在48小时内通报其所属的运输企业和转递给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同时报告公安部交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