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到武汉物流拘留证造假的动因何在?一是任务指标压力——多名石家庄市公安系统人士称,每年市局都会给下辖各县局下达抓逃指标,许多县局又将指标分包到各个基层派出所。二是利益诱惑——据称,取保候审的保证金99%都会被罚没。保证金先交到县财政,一般都会全额返还给县局,县局扣掉任务款,其余的则由办案的派出所到县局按比例领取。于是乎,很多够不上刑拘条件的被刑拘,然后说成逃犯。灵寿县这6名农民被拘,只不过是为派出所创造了一次完成任务、达成“创收”目的的机会而已。作为公安部门,派出所的支出本应由财政拨款,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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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派出所每年的所有支出,
上海至武汉货运都要自行解决”,甚至还有上缴款项任务。可想而知,派出所拿什么去“自行解决”?再往前,上海出现了家喻户晓的“钓鱼执法”事件,且根据记者调查,各地类似“钓鱼式执法”事件屡屡发生。这背后,就是巨大的“执法利益”——据 《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007-2008年两年时间里,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5000多辆”,“罚没款达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预定指标任务”。把“罚款创收”当成“任务指标”,“孜孜以求”、“罚人不倦”,将原有的服务职能蜕变为罚款创收行为,这既是公权力异化的典型表现,也是公权腐败的滋生苗头。这职能异化的背后,就在于利益机制的扭曲,在于公权力运行中缺乏制约和监督,监督不力、整治不力、打击不力,执法部门能不把执法当儿戏吗?
http://www.wuhanwl.cn/zhuanxiantwo.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