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和航空公司的航油采购综合成本下调后,昨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川航”)等多家航空公司随即发出通知,自11月5日(以出票时间为准,下同)起,成人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的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维持70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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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航从11月5日零时(含)起,拟将国内航线800公里以上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40元调整为13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维持原来的70元不变。同时,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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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次调价,南航则是分两次进行下调。第1次自11月1日起,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体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由40元下调至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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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下调自11月5日起,成人国内航段(包括国际航线国内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燃油附加费按
70元征收,与此前标准相同,而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加费则由原来的140元下调至130元。同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仍然收取3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由70元下调至60元。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也于昨日宣布,自11月1日零时(含)起,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每位旅客收取30元。截至昨日
16时,国航、海航、东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尚未对此次航油价格下调作出相应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