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公楼前,竖着一块醒目的《廉政工作制度》宣传板,“不得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相(像)”的规定赫然在列。这一制度被“晒”到网上,饱受非议。专家指出,自制、传播淫秽录像本已有法律明文禁止,再列入部门廉政工作制度之中没有任何的意义,纯属多余。
博客写手:如此规定让人看不懂
“交警不观看、传播淫秽录像算廉政?”知名博客写手宾语昨天向记者透露,蒙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办公楼前的《廉政工作制度》宣传板上写着7条规定,“不得自制、观看、传播淫秽录相(像)”赫然在目。宾语将此事写进自己的博客,称公安机关怎么能把这样一条规定写入廉政工作制度中?
这一制度还规定,“不准利用管物的便利,化公为私,贪污盗窃、挪用上海到鄂州物流脏(赃)款脏(赃)物罚没款”。宾语说,规定中的错别字,也让制度显得很不严肃。“真不明白为啥把看淫秽录像写进廉政制度里!”蒙城一读者说,“难道这个部门以前发生过这样的事? ”
部门说法:等有时间给记者回话
前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蒙城县公安局的电话,打算联系该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位值班人员表示,内部的办公电话保密,不对外公布。记者表明身份后,该工作人员说请示一下,后回复说不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通过亳州市交警支队查询到蒙城县交警大队办公上海到黄石物流室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记者的意图后说,交警都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没有时间接受采访。记者辗转找到了蒙城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胡民的手机,他在电话中也说正在处理一起特大事故,等有时间再给记者回话。记者等了一天多时间,直到发稿,对方仍没有回话。
专家观点:再次“严禁”多此一举
我省知名律师郭爱说,《刑法》第364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交警部门再将其列入廉政制度中没有任何意义。
“国家法律适用于每一个人,这是不言而喻的。地方部门出台的禁止性规定,毫无必要再次‘严禁’已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他说,加强廉政建设,关键是要有科学的制度设计、完善的监督体制以及严厉的惩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