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0日下午,休假在家的安康监狱狱警沈某身着便装,陪3岁女儿在自己所居住的小区门口玩耍。突然身后传来汽车鸣笛声,沈某回头看到一辆小轿车从小区开出,“当时我目测了距离,觉得车辆可以顺畅通过,便没有做出避让反应。”据沈某讲。当轿车从沈某身旁经过时,驾车人刘某透过窗口与沈某对视了一下,随后,双方发生口角。沈某觉得刘某鸣笛吓哭了自己的孩子,刘某则认为沈某骂了自己。后来,刘某打电话叫来朋友——汉滨区人大代表、五里镇商会副会长白怀刚。
几分钟后,白怀刚带着无业青年党某赶到事发现场,随后与沈某发生冲突。据沈某说:“白怀刚拽住我的左手,党某从背后将我摁倒在地。”厮打过程中,沈某称自己被打流血,党某逃走,而刘某和白怀刚也离开现场。
沈某被送到医院后,诊断为:右眼球顿挫伤;右眼视网膜挫伤;外伤性虹睫炎;头面部皮肤裂伤;右侧筛骨骨折、通过手术取出了头面部的骨折片。法医鉴定为遗留右眼视力盲,伤残等级为七级,属重伤。
人大代表上书求从轻处理疑犯
2008年11月4日,经警方调查,白怀刚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汉上海至荆门货运滨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2月9日经检察机关批准不予逮捕,次日被取保候审。
然而,事发一年多,案件至今仍无定论。受害人沈某认为,导致这个结果的原因和汉滨区12名人大代表联名“上书”为嫌疑人“说情”有关。
在沈某提供给记者的一份题为《关于从轻处理白怀刚代表的请求》的“请愿书”中,有汉滨区五里镇党委书记、镇长在内的12名人大代表的签名,内容为:我们是汉滨区部分人大代表……请求在不违背法律的基础上,对其从轻处罚。
12名人大代表的理由是:据我们了解,此案是白怀刚朋友因与安康监狱一狱警(事发当时不知身份),在放车时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且该同志是一位仗义疏财的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请求人大常委会、区公安分局给予公正、酌情从轻处理。
多名“签名代表”否认曾上书
得知人大代表联名为白怀刚“说情”的消息后,受害人沈某认为人大代表干预司法公正,“不管他是什么身份,只要违法就应当受到法律制裁,人大代表为什么要上书请愿呢?”“我不知道这件事,我也没有签名为谁请愿过。”昨日,人大代表王锋在接受采访时否认自己在“请愿书”上签过名。“尽管代表有上书请愿的权利,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过程中,这种做法还是不太合适的。”汉滨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11月4日,汉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紧急会议,暂停了白怀刚汉滨区人大代表职务。
在记者采访中,包括五里镇党委书记王锋、镇长王功荣等多位名列请愿书上的人大代表均否认自己曾签名为嫌疑人请愿。
狱警受伤害案引起省市相关部门重视
“目前,此事已引起省、市人大和相关部门领导重视,已上海至襄樊货运批示相关部门查清案情及代表联名请愿一事。”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汉滨区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批示已对名列请愿书上的人大代表逐一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不日将公布。
据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狱警沈某受伤害案件迟迟没有结案的原因比较复杂,“除了受害人的伤情鉴定存在问题外,受害人在民警办案过程中还与白怀刚的亲属私下签过一份协议,但那份协议是不能左右案件的。”据介绍,白怀刚曾支付给受害方12万元的补偿,“但该案件属于公诉案,不是谁说撤就能撤”。 |